影途书签>穿越>[女攻]众里 > 他将会拼尽全力,跨山越海。
    “砰——!”

    “砰——!”

    “砰——!”

    三发枪声过后,沈矜绣一身军装右手放下枪,顾青衣走过去细细看靶子,竟然弹无虚发,枪枪正中靶心,每发一枪,子弹都射入原先的靶心洞中。

    “大小姐好枪法。”

    顾青衣这是发自内心的由衷赞美,因为不论是多么苛刻的人来评价,沈矜绣都确实是不可否认地极其优秀的,文能治下武能杀敌,巾帼不让须眉。

    ———像骄傲的星光,无人能比。

    “不过尔尔,父亲的枪法才是最好的,”沈矜绣掂了掂桌上的另一把手枪,把顾青衣唤到身边,抛给他这把枪,挑眉笑道,“来,试试看,给你练练手。”

    这边顾青衣却是心头微荡,他确实没有想到沈矜绣愿意让他学枪。

    在他的印象里,枪,是他根本接触不到的东西,是那些狐假虎威的警员吓唬群众的东西,也是上阵杀敌的战士们护国的武器,但绝对不会是自己这种下九流的人有资格触碰的。

    “大小姐……”

    他那双眼里微波荡漾,抬眉间却是不敢相信的犹豫不决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现在世道乱的很,你学了枪好歹有时候可以搏一搏一线生机。”沈矜绣略有所感地拉着顾青衣的手握住枪把,摩挲枪身,“我十三岁时山匪横行,趁着父亲不注意抓了我去。一山的匪徒,我吓得要命,被关在地窖里面整整两天,第三天才有人来送饭,那是个中年男人,想对我动手动脚,我之前磨断了绳索,枪绑在我的大腿内侧,是装了消音器的,我就一枪崩了他。”

    沈矜绣垂垂眼睑,云淡风轻地说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“后来被发现了,他们打断了我的左臂。”

    若是要沈家的别人说,断然不会说的如沈矜绣一般轻描淡写,那时世道更乱,他们的小姐被发现的时候,浑身狼狈地躺在泥里,左手臂以一种怪异的姿势扭曲着,她身上和了泥和血,似白鹤坠泥潭,可唯有那双眼珠子,倔强瞪大着,眼里根本没有什么怯弱和泪花,只有满腔的怒火和滔天恨意。

    她合该是沈大帅的女儿,一身血气不逊任何男儿郎。

    那小姑娘一声不吭地被医生接了骨,后来到军队里混着,一枪一枪地成长,直到她父亲大权稳握,占地为王,好不容易安稳了些,这才回了家换上了女孩子家家的裙子,卸了军装,享受起安静闲适的下午茶来。

    可尽管如此,若是有敌袭,她依然会义无反顾地拿了枪穿上军装,为她的父亲披荆斩棘、生死不计。

    沈矜绣简直就像是一株乱世之中傲骨不屈,在遍地尸山血海中肆意盛开的红玫瑰。

    顾青衣睫羽微颤,那一瞬间他感受得到是无尽的、想要蜷缩起来的自卑。

    其实只要再靠近一点,拨开那一层薄薄的纱帐,她的鲜红艳丽就会彻底迷了顾青衣的眼,顾青衣没有那个勇气伸手轻轻拨开,但现在沈矜绣轻飘飘地就随意扯掉了那一层纱帐。

    沈矜绣笔直地站在那里,目光坚定又炽热,用她一双柔夷包住顾青衣瘦长的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