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途书签>穿越>明夏最可人 > 第九章
    何夏心里说不出的激动。她抬头望向会议室门口。米娜回身,看着她道:“那你进来吧。”何夏立刻快步走进会议室,生怕迟了一秒里面的人就改变了主意。

    “米律师,我现在可以跟你汇报一下我对鑫凯公司这个案子的分析。”何夏一走到米娜面前便说道。

    许哲明已经拉开会议桌旁的一张椅子坐下,正好坐在米娜和何夏对面。米娜蹙了一下眉,对何夏道:“你等一会儿。”

    “让她先说。”许哲明道。

    “好吧,你说吧。”米娜也拉开一张椅子坐了下来,“没有书面稿子?”

    “我可以口头汇报。”何夏说。

    米娜没说什么。

    何夏开始汇报。

    “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规定,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;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    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。

    鑫凯公司和张洛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,试用期满后,鑫凯公司不满意张洛的工作,再次延长三个月的试用期。这相当于和张洛约定了两次试用期。这一行为违反了‘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’的规定。”

    “之前我已经提到过,2017年法院对类似案子的判决结果是用人单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,并未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。”米娜道。

    何夏说:“是的,因为法院这样判还有一条依据,那就是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五条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。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