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途书签>玄幻>桃花朵朵 > 62发s。
    「欸,你觉得我染这个发sE好看吗?」

    闻言,我抬起头,看着一脸臭美的麻清栩,无奈地说:「快要期末考了,你不好好看你的书,在这边问我发sE好不好看?」

    也不知道是谁因为练球疏忽太多课业,为了避免自己被二一,昨晚哀求我陪着他读书……

    「问你一下又不会花多少时间。你快点回答我,我觉得我染这颜sE满好看的呀。」他顶着一头金hsE的头发,对我摇头晃脑。

    我哭笑不得,「你这颜sE染了很久了呀,在学校那麽受同学欢迎,你还跟我明知故问?」

    「他们觉得好看又不是你觉得好看。」

    「我觉得呀……金hsE是满好看的,不过我b较喜欢你原本的发sE。」

    「你说,黑sE吗?」

    「对啊。也不是说之前b现在好看,而是我b较习惯你黑头发的样子。」毕竟我看了那麽久的黑毛小子,突然变成金毛,真的有点审美冲突。但麻清栩是真的好看,各种无Si角的颜值,无论头发是什麽颜sE,都好看得让人舍不得眨眼。

    「是这样啊,我还以为你会喜欢我染头发呢。」

    一见他失落,我就忍不住心疼,「我又没说不好看,你g嘛一脸幽怨?你这样也很帅,是让人回头率超高的帅哥。」

    「我又没有想让他们看我……」

    「什麽?」

    「没什麽,我们读书吧。你的笔记借我看,等傍晚我又要去篮球场跟阿春他们练球。」

    阿春是我们同系不同班的同学,身材高大,粗估有一百九十公分。一般人撞过去,大概会被弹回来。

    虽然他的动作跟麻清栩b,是笨拙很多,时不时会被别人抄球。但他的先天条件好,当个卡位的中锋绰绰有余,於是篮球校队的队长阿涂学长在拉拢麻清栩的过程中,一并拉拢了他。他本来在私立高中时,整天读书读书,读到快要闷坏了,正想考上T大後,加入运动类的社团,能好好活动筋骨。

    阿涂学长这麽一邀,他便兴高采烈地加入。

    之後麻清栩在我的劝说下也成为校队的一员,两人一起练球练久了,练出了好感情,互相变成彼此的好哥们。

    「我怎麽觉得阿春每天都只在练球?他难道不用读书吗?」

    「他哦,他已经放弃这学期了。」

    「放弃?」

    「他期中考考得很惨烈,就算期末考了满分,都不见得可以及格。所以他决定,要把目光放在即将到来的篮球四强赛上。但我不一样,我期中考考得不算太差,还有得救,不能这麽早就放弃治疗。主要还是我有你尊菩萨能超渡我,我光是看到你坐在我面前,心灵都得到净化。」

    我听麻清栩如此坦诚,真是要被他们这两个活宝气笑了。